2016年黄石中考总分640分 黄石中考时间6月20日至22日
2016年中考生注意啦,昨日,市教育局发布中考新政策,201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按照“政策总体稳定,个别环节微调”的思路,进行3项微调。该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权威解读。
部分科目考试时长调整
理综考试由150分钟调整为120分钟,文综由120分钟调整为100分钟。这样调整,主要是由于地理、生物两科已在初二年级进行了考试,理综、文综的分值、题量都相应减少,考试时长也相应缩短。
特长生专业技能测试改在中考文化课前进行
去年的特长生统考在中考后的6月,天气炎热,特别是体育考生易出现中暑等问题,也不利于竞技水平的发挥。
2016年,特长生统考时间提前到4月份,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和办法,将另行通知。
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可降低文化课要求
体育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(2015年的要求为一级运动员)或艺术类获得教育部、文化部奖励的考生,经测试合格后,可适当降低中考文化课要求。其他特长生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。
此项调整,主要是考虑到,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标准,也是体育拔尖人才。据统计,目前我市初中学校获得二级及以上证书的仅17人。
中考总分仍为640分
2016年中考考试科目、分值具体为: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各为120分,理综总分为140分(其中物理80分、化学60分),文综总分为80分(其中思想品德40分、历史40分),体育考试40分(按50%的比例计入中考总分)。初二地理、生物考试40分(各20分),中考总分为640分。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按A(优秀)、B(合格)、C(不合格)等级呈现,考核的等级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0日至22日
中考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至22日。体育考试、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在中考文化课考试前进行。
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理综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,文综考试时限为100分钟。
中考成绩呈现方式:城区、大冶、阳新三地中考总分前200名以等级制方式呈现,呈现为“A”,其他按分数呈现。
初二年级进行地理、生物考试。地理、生物实行合卷,卷面总分为40分(各20分),考试时限为60分钟,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。
招生录取程序有三步
中考招生录取程序有三步。首先是确定分数线。中考分数公布后,依据招生计划数、中考成绩、优录加分、实验操作考核等级、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因素(其中省级示范高中要求理化生实验操作及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为“A”等级,市级示范高中要求理化生实验操作及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为“B”等级及以上),确定普通高中分数线。城区普通高中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。
其次是志愿填报。分数线公布后,考生按照考试招生部门规定时间,统一上网填报志愿(往届生限制填报普通高中)。
第三步,统一录取。志愿填报结束后,考试招生部门按照“依志愿、依计划、依分数、分批次”的原则,在统一的招生网络平台上录取,并根据录取情况,适时组织志愿征集,录取通知书由考试招生部门统一发放。
黄石二中、大冶一中、阳新一中按计划分配招生
黄石二中招生计划面向城区、大冶、阳新分配。其中大冶、阳新各50名,其余为黄石城区计划(含“两镇一区”)。
黄石二中面向城区招生计划的60%统一划线录取。黄石二中面向大冶、阳新计划,依据两地中考成绩,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,统一录取。
黄石二中面向城区招生计划的40%统一分配到初中学校。分配的原则为学校在籍报考人数占招生计划分配权重的60%,学校近三年中考综合评价得分占招生计划分配权重的40%。40的分配计划,在统一线下20分内择优录取。统一线下20分内未完成的剩余计划,用于统一划线录取。
自主推荐招生原则上不得突破100人
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黄石二中、大冶一中、阳新一中可实行自主推荐招生,自主推荐招生由学校申请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,实行计划单列,各校自主推荐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100人。
招生对象为表现突出,平时学业成绩优秀,综合素质评定各项结果均为“A”等,且初中学段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各种奖励。
被预录自主推荐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,并达到相应的分数要求,考试招生部门方可录取。
特长招生明确报考资格
特长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%,实行计划单列。
特长招生招生对象为,初中学段,在市(州)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中单项前3名获得者、集体项目前6名主力队员,在市(州)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中个人项目一、二等奖获得者、集体项目一等奖获得者,有报考资格。
中考优录加分政策进行规范
市教育局参照高招优录加分项目,清理、规范高中阶段学校优录加分政策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,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:
(1)初中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之一;
(2)初中阶段在市(州)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类竞赛中获一、二、三等奖;
(3)见义勇为受到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增加10分投档:
(1)革命烈士子女,增加10分投档;
(2)归侨、华侨及港、澳、台胞子女,增加10分投档;
(3)少数民族考生,增加10分投档;
(4)农村独女户及二女户(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家庭)的考生,增加10分投档。
军人子女优录政策按《黄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以上优录加分条件重复者,只能享受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