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原市2017年中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查需要送交哪些材料?
太原市2017年中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查需要送交哪些材料?
答: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交付的审查材料有:
⑴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;
⑵父母亲(或法定监护人)其中一方的居民户口簿、第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;
⑶父母亲(或法定监护人)其中一方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: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《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》、房产证、购房合同(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)、租房合同(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)等任何一项;
⑷父母亲(或法定监护人)其中一方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: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(附营业单位一年的纳税证明)、劳动用工合同(附一年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)等任何一项。